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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境外联合办学?与境内合作办学有什么不同?

发布日期:2026-08-28 浏览次数:1

       境外联合办学是指我国高等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外通过独立或合作开展的办学活动,这类办学的招生对象是外籍学生。 需要注意的是,境外联合办学与中外合作办学不同,后者是将国外的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国内,主要教育教学活动在中国境内进行,招生培养对象主要是中国公民,法规依据是《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而境外联合办学的主体是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办学地点在中国境外,招生对象为外籍学生,且不适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

       中国境外联合办学的类型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来理解:

       狭义的中外合作办学: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的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这类办学形式包括计划内高考统招和计划外自主招生,许多采取4+0的教学模式,学生无需出国即可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

       广义的中外合作办学:包含中国教育机构在海外设立的教育机构或分校,如孔子学院、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河北工业大学芬兰校区、老挝苏州大学等。此外,海南比勒费尔德应用科技大学虽无境内办学机构参与合办,但由政府签约引进,也属于外方大学在中国境内办学,具有中外双方合作的属性。

       按办学层次分类:包括基础教育阶段中小学合作办学、高等教育阶段本科教育合作、研究生教育合作。

       按合作模式分类:包括联合办学、学分互认项目、中外合作大学。

       按合作内容分类:包括引进国外课程、共同开发课程、师资合作(教师互派、联合培养教师)。

       按合作对象分类:包括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行业协会合作、科研机构合作。

       按合作形式分类:包括合作设立机构与合作举办项目。

       以上分类涵盖了中国境外联合办学的主要类型。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分类并非相互排斥,一个具体的联合办学项目可能同时属于多个分类。